今天的經文進度在以弗所書6:10∼17,穿戴屬靈的軍裝,我特別感動在第十五節中的” 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得著一個亮光原來福音就是預備的鞋,若沒有福音就好像沒有鞋子般地,當然光著腳丫固然能走路能上街,但是缺少一雙鞋子就走起來不舒服甚至不雅觀,有時覺得傳福音好像是為別人而做的,好像是犧牲奉獻自己的時間去做的事情,今天在經文中更深的體悟到這是神所預備最好的禮物,可以一生不斷地使用就是傳福音。
有了傳福音的理由就讓自己無論遇到甚麼景況都能走出去,不至於孤苦無依地蜷縮在陰暗的角落;就算是在美好的光景中也因為這雙美麗的鞋子而襯托出生活的優雅與自在,想起昨天下午在文化中心至德堂聽了一場高雄室內合唱團所演唱的由國內外大師所編寫的歌曲,發現其中也安插一兩首福音歌曲頌讚榮耀的王,對啊!一個演出團隊如果總想著付出與報酬有時會不成比例,用盡心思甚至用盡全人全心所預備的不見得讓人接受,甚至有時好像珍饈丟給豬吃般地無奈,但是有了福音的原因,就算當中感動了一兩個人,這場演唱就算成功了,將一切榮耀歸於主是最得勝的生命,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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