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4章:26-28節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主啊!求你幫助我在我生氣的時候不要傷害別人,我知道我有時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會想用某些破壞性的行為來發洩達到傷害別人的快感,但這不是我的本意,有時只是想要向對方表達我的憤怒卻過度擴張這種情緒,主啊!當我有這種行為之時,求主提醒我並且親自安慰我,也指教我如何突破自己的個性而達到彼此和睦,並且每次的行為與話語都是正向並且對別人是有益的影響。
求主也引領我讓我不要成為偷竊的人,讓我可以好好運用屬於神所量給我的產業,別人的時間與資源若是不屬於我的求主禁止我任意地汲取,就好像偷了別人的泉源的小偷般地無恥,也讓我在有限的生命終能盡情地發揮神所賜的能力發揮所長,做好神所差派的工作,也讓我成為能夠給予的人,奉主之名
祈求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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