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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7日 星期一

路加福音11:29-36

11:29 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11:30 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

11:31 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11:32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11:33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11: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11: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11: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路加福音11:33-34「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我常想應該怎樣讓人知道上帝又如何傳福音呢?今日的經文光照我,應該把燈放在燈台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當我們生命一片黑暗時這亮光必能照亮周遭讓我們看清楚方向,這樣就是傳福音了。
我想起曾經在早餐店拿著詩歌本唱詩歌時,雯芊姐妹就走到我身旁問我說你是不是基督徒於是我們一起在早餐店合唱詩歌,後來那家早餐店的所有合作夥伴都加入職場的讀書會小組;最近一位過去的老闆說想進入教會希望我能帶領他,今晨上帝特別提醒我,就是把自己的好行為表現在生活中只要保持著愛主的心,不必隱藏這樣就是傳福音了,這光必能引導需要的人前進。
主啊!我感謝你,今日讓我想起該做的事,不是計畫該如何傳福音而是將眼目單單定睛於上帝,做好自己的事,每張桌上放著聖經以便經過的人隨時翻閱,行事曆所安排的是與弟兄姊妹的聚會,而我的行為更是要帶著謙卑、溫柔、慈愛、寬恕、關懷與人相處,因為唯有上帝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我也要將神的話語不僅放在心中更要常常讀、寫、宣傳更把這一切話語的光亮與力量送給在世我所能見的每一個人。阿門!
感謝主,當我天天讀神的話語更清楚明白自己該做的事,也許過去曾經想過要開一間教會、想要成立一個敬拜團、想要成立婦女團契、職場小組…..參加很多團契但是被造就的總是我影響不了周遭,甚至這樣忙碌的生活讓家人與朋友唾棄,甚至覺得我是眼睛昏花了看不見別人的勞苦。上帝啊!我看見社會有太多需要而我總是能做的這麼少,上帝體貼我的熱心,今日經文光照只要把燈放在燈台上,自己就是燈不必找工廠製造一個大燈泡。每天的生活就是讀經、聚會、禱告、敬拜而且將這樣的生命帶進職場與朋友當中,就這麼簡簡單單就是傳福音了,將這種子放在所接觸的每個人的心中,其他的就交給上帝了。阿門!

【路11: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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