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 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
18:22 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丟棄。
18:23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
18:24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潔償還我。
18:25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
18:26 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18:27 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高傲的眼目,你必使他降卑。
18:28 你必點著我的燈;耶和華─我的上帝必照明我的黑暗。
18:29 我藉著你衝入敵軍,藉著我的上帝跳過牆垣。
18:30 至於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
【我藉著你衝入敵軍,藉著我的神跳過牆垣(詩篇18:29)】。這兩句話很激動我,是我今晨的亮光,常常在神的話語中得到啟示與安慰,真正摸著我心深處,那隱藏在心中的憂慮及不解在經文中找到信靠。
每天的生活都是爭戰,要穿越每個人心都是一次戰役,不論在工作、家庭及教會皆如此,都要小心謹慎地去窺探對方的態度與自己言語是否合宜,每天都是攻戰,雖然不知道哪天才能奪得勝利將基督的旌旗擺上,但總要警醒禱告與宣戰。
耶和華是我的盾牌,在這世界之流中你讓我依然堅定站立,唯有依靠主的大能才能衝入那充滿黑暗與悖逆的營壘搶救失喪的靈魂。阿門!
詩篇18:21又說”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神”,這是與神同行的生活,這讓我想起這兩天在聽恩典365得到一個很不一樣的啟示,就是寇牧師所說的,聖經裡面所記載舊約時代的人有活七百歲、三百歲….等,不論活了多少年就只簡單的記載說生了幾個兒女就死了,每一個人都一樣,特別寫道以諾則加了”與神同行” 【創五22】「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這件事提醒了我人生最重要的兩件事1.生兒養女2.與神同行。
常常在聖經裡面讀到不要貪戀短暫的情慾、權勢、錢財,而要看種永恆的價值,這永恆的價值就在這兩件事情上,昨天與東驊夫妻及淑燕討論如何教養兒女的事情,也深刻提醒我,真的太重要的,這是我們除了這一生之外的另一個傳承,先不去想兒女自己的事,光是對我們而言就是延續平安與價值的最好代價。
為何要與神同行呢?因為唯有基督是聖潔毫無瑕疵,並不需要我們花時間去走錯誤的道路以及檢核,我們只須遵守與學習,就能在這一生中得到上帝不變的應許,並且在每件事及決定上都有標準與規範,讓我們不致偏離腳步而滑跌入罪惡的網羅。特別寇牧師今天提到,與神同行不是離群索居過著清風傲骨的生活,而是走在人群中行耶穌的道,我覺得很多弟兄姊妹信主久了越讀聖經越遵守就開始覺得自己與眾不同不能與世界同流合汙,看到別人都覺得是凡夫俗子,覺得與對方是道不同不相為謀,上帝並沒有要我們這麼做,上帝只是要我們遵行神的旨意,更要深入世人當中去傳福音與宣講神的話語,取耶穌的樣式成為眾人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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